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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地方税务局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贯彻《江西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日期:2010/9/10 16:07:18 浏览次数:14887
《办法》)的通知,后经省政府同意,地方教育附加延期自2010年9月1日起征收。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应缴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从2010年9月1日起均应申报缴纳地方教育附加。
3.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范围有哪些?计征依据是什么?费率是多少?
地方教育附加征收范围: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内资企业、外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非企业单位,除按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外,均应当依照《办法》规定缴纳地方教育附加。此外,对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免抵的增值税也应按规定征收地方教育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征依据,计征比率为2%.
4.地方教育附加申报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地方教育附加的申报期限,是随主体税种实行按月申报,于次月15日前申报缴纳,申报时使用现有的地方税收申报表格。对个体工商户凡缴纳地方税收实行简并征期的,地方教育附加一并采取简并征期的办法申报缴纳。
5、地方教育附加有哪些减免规定?
因遭受自然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缴纳地方教育附加有困难的,缴纳主体可以向当地地税部门提出申请,由当地地税部门提出核查意见,上报省地税局汇总后交由省财政厅审核报经财政部批准,给予定期或定额减征或免征。
6、地方教育附加资金如何使用?
根据《办法》第八条规定,“地方教育附加实行专款专用,由省级统筹,专项用于均衡发展城乡义务教育,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考虑到各地教育投入压力较大,为支持地方教育事业发展,省级统筹的大部分资金将返还原征收地,返还的资金与实际征收数挂钩,省与市、县(区)的分成比例和办法由省财政厅商省教育厅等部门另行制定。
3.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范围有哪些?计征依据是什么?费率是多少?
地方教育附加征收范围: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内资企业、外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非企业单位,除按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外,均应当依照《办法》规定缴纳地方教育附加。此外,对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免抵的增值税也应按规定征收地方教育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征依据,计征比率为2%.
4.地方教育附加申报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地方教育附加的申报期限,是随主体税种实行按月申报,于次月15日前申报缴纳,申报时使用现有的地方税收申报表格。对个体工商户凡缴纳地方税收实行简并征期的,地方教育附加一并采取简并征期的办法申报缴纳。
5、地方教育附加有哪些减免规定?
因遭受自然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缴纳地方教育附加有困难的,缴纳主体可以向当地地税部门提出申请,由当地地税部门提出核查意见,上报省地税局汇总后交由省财政厅审核报经财政部批准,给予定期或定额减征或免征。
6、地方教育附加资金如何使用?
根据《办法》第八条规定,“地方教育附加实行专款专用,由省级统筹,专项用于均衡发展城乡义务教育,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考虑到各地教育投入压力较大,为支持地方教育事业发展,省级统筹的大部分资金将返还原征收地,返还的资金与实际征收数挂钩,省与市、县(区)的分成比例和办法由省财政厅商省教育厅等部门另行制定。